兴安盟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延期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司法部2023年第1号公告和内蒙古司法厅公告精神,现就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客观题随考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随考申请
兴安盟考区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缺考考生,由于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因疫情管控隔离等,无法外出参加考试的;因考试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或考试期间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参加考试的,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兴安盟考区客观题随考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amsfjfkk@163.com,随考申请书必须有个人手写签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前,已向我局主动登记延考报备的应试人员,近期我局将按照本人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再次进行确认,请保持手机畅通。 我局将及时对随考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申请书中填报的手机号码反馈审核结果,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区设置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若有因疫情防控原因缺考考生提出考试申请的,自治区将相对集中设置考区组织随考,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等候考试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客观题考试随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请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内蒙古司法厅官方网站以及“兴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做好迎考准备。
咨询电话:0482-826901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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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司法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