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好好说 动手要担责
2022-01-05 09:17:43来源:兴安日报 编辑:纪梦阳
兴安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胡延斌
案情简介:王某是扎赉特旗某小区住户,李某是扎赉特旗某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双方因收取供暖费发生争吵后,互相动手致使双方受伤,于2021年5月诉至扎赉特旗人民法院。因双方在互相动手期间受伤,无法确认责任大小,对于双方的损失应由双方平均承担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各自承担对方的赔偿责任。
之后,王某向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承办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兼施,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对双方进行劝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按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各自赔偿了对方的医疗费用。王某表示供热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让小区居民满意。
法官释法:民法典浸润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承载着引导规范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弘扬诚信相待、友善共处、守望相助的宣传和引导作用。民法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化法律规则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