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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下背负21年的包袱

        2022-02-14 10:10:15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田海峰

          法治日报记者 王春

          法治日报通讯员 钟华 曹朱崟

          “感谢检察院,让我从20多年的挣扎中解脱出来。2021年冬天,是我人生中最有纪念意义的季节。”

          前不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收到了桐乡阿伟(化名)的回信。得益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距离阿伟首次来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省检察院三级联动,成功卸下了他背负21年的心理包袱。

          因中考发挥失常,年轻的阿伟选择在家自学,来年再战。也正是这期间,他结交了一些“好朋友”,犯下了人生中难以承受的错误。2000年5月,时年16周岁的阿伟跟随他人抢劫三轮车夫40元,以抢劫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然而看不见的结果一直伴随着我和我的家庭。”阿伟表示,这段经历犹如一根扎入他内心的刺,不时刺痛着他,成为他人生挥之不去的“污点”。

          2021年11月下旬,在得知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后,他致信省检察院求助。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的制度,阿伟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00年,能否适用?

          “2019年出台的《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追溯封存,即2012年以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浙江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王亮表示,针对阿伟的诉求,需要重点核实两大内容,一是确认犯罪时是否未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二是确认是否存在新罪或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控制知情范围,该案交由嘉兴市检察院和桐乡市检察院专人办理。经翻阅卷宗、查询犯罪记录确定,阿伟符合封存条件且不存在解封情形。2021年11月26日上午,桐乡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陆明敏前往桐乡市法院沟通该情况,法院开具封存决定书,司法机关均在阿伟的卷宗上加盖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章。

          至此,阿伟背负了21年的心理包袱终于卸下。当天下午,阿伟赶赴桐乡市检察院,当面向承办检察官了解具体情况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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