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
11月7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
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并以领导领学和集中自学的方式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公报》等内容。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研讨。
会议强调,全盟法院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目标、思路措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法院工作具体实践中。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司法领域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要坚持知行合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两个维护”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落到实处。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立足司法职能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探索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结合“巩固提升年”“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等各项目标要求,奋力冲刺年终清案,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平安兴安建设、“蒙马奔腾”审判执行质效等工作。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建设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人民法院铁军,以优异工作成绩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