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我盟第二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在全盟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
兴安日报记者 王敏 于天宇
近日,国家民委再次命名我盟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这是我盟第二次获此殊荣。此项荣誉的获得在全盟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这一崇高荣誉既是荣光更是责任,要加倍珍惜、精心呵护。
盟民委系统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继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一切工作向此聚焦,不断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守护好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创建指导中心副主任韩永军说:“当看到我盟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的消息后,感到很自豪、非常兴奋,这是全盟各族群众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作为民委干部,我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履职尽责,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
“作为一名基层民族工作者,我感到非常自豪和骄傲。沉甸甸的荣誉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今后我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用实际行动推动科右前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向上新台阶。”科右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谢晓峰说。
“我盟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这让我备感自豪。接下来,我将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立足本职工作,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为呵护这份荣誉继续贡献力量。”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庄文凯说。
民族团结进步关系到边境地区的和谐稳定,得知我盟第二次获此荣誉后,兴安边境管理支队好森沟边境派出所的民警们备受鼓舞。所长张健说:“我将带领所内民警,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辖区安全稳定,为边境各族群众撑起和谐共生的‘安全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其他民警也纷纷表示,将用真情凝聚人心,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的国土。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赛音吐表示,他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三个离不开”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工作中,用担当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点一滴践行“站起来是把伞为民遮风挡雨,俯下身是头牛为民鞠躬尽瘁”的从警信念。
今年32岁的王琴是突泉县六户镇居民,2019年她与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苏木蒙古族小伙宝音步入婚姻殿堂,成为蒙古族家庭里的一员。团结友爱、和谐尊重是这个家庭的真实写照。“中华民族一家亲,我们一家人要相亲相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用行动浇灌民族团结之花,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得像火一样红。”王琴高兴地说。